【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請督導轄內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於111年1月31日前辦理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

 【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市衛藥字第11043091900號】
主旨:請督導轄內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於111年1月31日前辦理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年11月29日FDA管字第1101800576號函辦理。
二、機構辦理110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申報期間(1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將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於今(110)年12月31日前於該署網站及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稱CDMIS)公布申報提醒訊息,今(110)年起不再寄送紙本通知。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請輔導機構使用網路申報管制藥品收支結存資料。倘機構以紙本方式申報,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規定,申請表需同時寄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該署將於申報截止日後2個月內建檔完成。
四、各所可利用CDMIS「統計報表列印作業」之「機構業者申報狀態統計報表」,列印轄區內未申報及漏申報名單,請協助催報並主動後續查核。
五、為加強宣導機構辦理申報作業,請各公會協助於相關刊物或會議中轉知所屬會員,積極辦理申報作業。
六、本申報通知將於署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管制藥品>最近消息,以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CDMIS系統公佈欄,今(110)年起不再寄送紙本通知。
七、檢送機構管制藥品申報通知電子檔及海報電子檔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