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市衛藥字第11036527900號】參照「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訂定持續營運計畫並填報第4級管制時必要出勤人員名冊

 【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市衛藥字第11036527900號】
主旨: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參照「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訂定持續營運計畫並填報第4級管制時必要出勤人員名冊,詳如說明段,說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年6月30日FDA藥字第1101405999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持社會維生基礎設施持續運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發布「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https://reurl.cc/O0AQLX),以供企業進行持續營運之風險評估及因應,減少疫情對企業及社會帶來之衝擊。
三、為確保國內藥品之正常供應及保障民眾之用藥權益,藥局、西藥藥品販賣業者及西藥藥品製造業者為維持社會基本運作之機構,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前述業別之會員,依照下列事項辦理:
(一)請參照指揮中心發布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依自身(產業)特殊訂定持續營運計畫。
(二)建立第4級管制必要出勤人員名冊,規劃出勤人員之健康保護措施,並於110年7月23日前,將前述出勤人員名冊之相關資訊至本署「非登不可系統」(http://fadenbook.fda.gov.tw/pub/index.aspx)填報完成(填報個人資訊應告知當事人並取得同意),俾利必要時供指揮中心為管制移動所需。
(三)登錄操作方式可至該系統公告資訊查詢,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撥打:0809-080-209;如有藥局及西藥藥品販賣業者相關疑問請撥打:02-2787-7690;如有GMP及GDP相關疑問請撥打02-2787-7133。
四、副本抄送本市各區衛生所,請協助周知所轄藥局、西藥藥品販賣業者及西藥藥品製造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