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重要訊息】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0.6.23高市衛藥字第11036170100號函

 【轉貼~重要訊息】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0.6.23高市衛藥字第11036170100號函
主旨:為因應COVID-19疫情嚴峻,請協助宣導防疫措施,於機構櫃台加裝隔板或塑膠垂簾,以減少接觸感染風險,保護會員,請查照。
說明:
―、依據110年6月22日本市防疫專家會議暨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規定: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疫措施。」辦理。
二、經查因本市近日確診病例曾多次至藥局、藥商購買藥品,為保障藥師及從業人員安全,本局業於110年6月22日、23日請各公會協助轉知會員配合辦理,請會員於110年6月25日完成機構櫃台加裝隔板或塑膠垂簾,以減少接觸感染風險。
三、副本抄送本市各區衛生所,請立即輔導轄內藥局、藥商機構積極辦理,並擇日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