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文乙份

 
【藥師公會全聯會】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文乙份
檢附旨揭公文(如附件),係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受政府機關委託,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口罩取得之款項,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免課徵營業稅,免開立統一發票,惠請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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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售口罩取得之款項,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免課徵營業稅,免開立統一發票932.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