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為提醒民眾使用藥品應注意疑似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徵兆,請會員確實依公文說明段二加強藥袋標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轉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8.3FDA藥字第1041406922號函:「為提醒民眾使用藥品應注意疑似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徵兆,請會員確實依公文說明段二加強藥袋標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 查照。
※注意※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加強輔導並查核轄區藥局,對於該等藥品之藥袋標示情形。
附-公文影本(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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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10.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輔導會員加強藥袋標示公文.pdf2.82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