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自即日起受理申請103年度會員子女勤學獎學金,103年1月24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主旨:本會自即日起受理申請103年度會員子女勤學獎學金,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件於103年1月24日前寄回本會(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本會會員子女勤學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人請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書(表格備索)連同101學年度全(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必須註明各科分數)及 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送審。經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得獎人,預定於五月間會員代表大會時頒發獎狀及獎學金,以資獎勵。
三、檢附獎學金辦法一份(詳見公文背面)。
註:1.國中組必須註明各科成績分數及學業成績(智育)總平均分數,否則不予受理。
※2.依據第20屆第2次獎學金委員會通過獎學金辦法第八條
加註:「在職專班、進修部、學分班、夜間部、空中大學及
退學、休學、旁聽生、一般補習學校均不得享受獎學金待遇」。
3.會員申請子女獎學金時,請同時繳清103年度常年會費計
新台幣3,600元。
四、本會會址:83048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458號9樓。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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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獎學金申請書 | 71.62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