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藥師公會全聯會】-敬請協助轉知國健署公文-執行戒菸服務「須過健保卡並上傳」事宜

 【轉知藥師公會全聯會】-敬請協助轉知國健署公文-執行戒菸服務「須過健保卡並上傳」事宜
 一、敬請協知公告周知國健署公文(請參附件),執行戒菸服務須強制過健保卡並上傳,自7月1日起未完成過卡並上傳者,將不予以給付相關費用。並有可能追扣108.8.1至本年度未完成過卡上傳之給付(詳情請見國健署公文)。
二、本會建議之解決方式:
1.儘速詢問申報軟體系統商,執行戒菸服務過健保卡是否有上傳成功(不是過卡就可以,資料要上傳出去)。
2.系統商要調整的欄位國健署作業須知的附錄七,「就醫類別」及「保健服務項目註記」是否已調整正確。如系統商有疑問,可直接與國健署02-25220592聯絡。
3.建議系統商下列事項,避免日後如國健署勾稽不到被扣款:
1.能否設計欄位讓執行者可以自行看出,過健保卡後是否有上傳成功。
2.軟體元件過期的彈跳提醒(元件過期也有可能導致過卡成功但資料沒有成功上傳)。
三、請有執行戒菸之藥事人員多多留意本會TPIP、「二代戒菸藥健康」FB粉絲團或戒菸藥師LINE@官方帳號(ID:@ugs8508g)之公告。